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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巧珍所擅长的是陕北民歌,什么兰花花,山丹丹开花红艳艳。她的声音虽然缺乏训练,却清澈嘹亮,有天生的一种美感。
高加林听得如痴如醉,忍不住想起了后世的陕北女歌手二妮。在他听起来,刘巧珍的声音完全不亚于二妮。
高加林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,自己有着大量的后世流行金曲,刘巧珍又有如此好的先天条件,为何不把她稍微培养一下,成为一个歌星呢?
当然高加林也知道演艺圈浑浊不堪,但只要你淡泊名利,一样可以出淤泥而不染。自己只是培养刘巧珍唱歌出唱片而已,顶多开开演唱会,大不了不接触娱乐圈就行了。
高加林想来想去,觉得这个主意有好处有坏处。好处是让刘巧珍树立自信,有了自己的事业,不再成为一个家庭妇女,就此埋没。坏处当然就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,刘巧珍有可能会迷失自己。
不过,高加林认为,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私利或者一些偏见,就耽误了刘巧珍发展的个人前途。毕竟这个时代和后世的娱乐至上还是有区别的,就算万一出现不好的后果,那也是刘巧珍的个人选择,自己可不能替人家选择。
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,远得没边的事情。高加林只是记住这件事儿,回头安定下来,再想办法让刘巧珍接受正规的音乐训练。
刘巧珍一曲唱完,看见高加林在发呆,以她的好脾气,都忍不住有些生气,“加林哥,人家唱得很难听吗?你都不好好听!”
高加林连忙道歉,“巧珍你想到哪里去了?!恰恰相反,是因为你唱的太好听了,这让我萌生一个想法。”
“啥想法?”刘巧珍闪着大眼睛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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