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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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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为什么要到“内地”来?不大可解,也没有人问过他。自然,你现在要是问我究竟为什么大老远的跑到昆明过那么几年,我也答不上来。为了抗战?除了下乡演演《放下你的鞭子》,我没有为抗战做过多少事。为了读书,大学都“内迁”了。有那么一点浪漫主义,年纪轻,总希望向远处跑,向往大后方。总而言之,是大势所趋。有那么一股潮流,把我一带,就带过了千山万水。这个人呢?那个潮流似乎不大可能涉及到他。我们那里的人都安土重迁,出门十五里就要写家书的。我们小时听老人经常告诫的两件事,一是“万恶的社会”,另一件就是行旅的艰难。行船走马三分险,到处都是扒手、骗子,出了门就是丢了一半性命。他是四十边上的人了,又是站柜台“做店”的。做店的人,在附近三五个县城跑跑,就是了不起的老江湖,对于各地的茶馆、澡堂子、妓院、书场、镇水的铜牛、肉身菩萨、大庙、大蛇、大火灾……就够他向人聊一辈子,见多识广,社会地位高于旁人,他却当真走了几千里,干什么?是在家乡做了什么丢脸的事,或怄了气,一跺脚,要到一个亲戚朋友耳目所不及的地方来创一番事业,将来衣锦荣归,好向家中妻子儿女说一声“我总算对得起你们”?看他不像是个会咬牙发狠的人。他走路说话全表示他是个慢性子,是女人们称之为“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来”的角色。也许是有个亲戚要到内地来做事,需要一个能写字算帐的身边人。机缘凑巧,他就决定跟着来“玩玩”了?不知道。反正,他就是来了。而且做了完全另外一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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